日常生活中,我很喜歡[銀貨兩訖]這句話 ! 雖是一句簡單的話語,卻意含著自己能力所及,權利義務的完成。
記得多年前,流行著一句商人行銷的銘言:[先享受,後付款!]。用途多半是信用卡消費及金額較大筆的消費,分期付款讓理財變得更有彈性,對領薪階級的上班族而言,有著相當的便利性。但卻也讓不少拜金族追求物質享受,成了卡奴!
消費的概念裡,應該有著[需要]及[想要]兩個重要因素,來決定[買]與[不買]?[量力而為]也是購置重大金額物件的考量因素之一。這些年來,許多的理財計劃都是依循著這個原則來執行,現在孩子大了,房子車子也有了,最重要的,是財理得順利,日子過得心安!
最近,聽聞朋友創業,為了替顧客著想,他採用了[預收貨款 陸續出貨]的行銷方式,替許多没有囤物空間的人,減輕許多存放壓力。但學會計的我對這件事的看法,是非常不妥善也不贊同的! 因為[預收]是負債,是權利義務尚未完成,同時也是拉長了對一椿交易的責任期間;貨款收了,出貨期間拉長,在管理上也是個重要考驗。也許,現在電腦管理很方便,對帳很清楚,但,我們無法預知未來,也不知何時會發生何事,何苦給自己這麼多負債的擔子?現在才開始,客戶也許不多,承受[預收貨款]的壓力也許還感受不到,等將來客戶群加大十倍,百倍時,這權利義務何時完了?
或許這是個人的窄小淺見。但,人來世間一遭,是要了卻因果,修補暇疵的,不是製造更多負債,讓自己落入更多的責任!
以上純屬個人看法!不涉及別人評論及批判!